文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汇编

2018-04-23 14:16
字体:【    】 打印

城镇青年小额贷款


★政策解读

城镇青年小额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有创业意愿和一定经营基础的城镇青年(含进城创业的农村青年)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城镇青年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问题。

适用对象:18至40周岁县(市、区)和县(市、区)以下城镇地区的青年,包括从事生产、加工、贸易、服务等行业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及微小企业主等。

借款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含)至40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3.贷款用途正当、合理,具有一定的贷款承受能力

贷款方式:城镇青年小额贷款的贷款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具体由借款人与信用社协商确定。

贷款金额: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放的城镇青年创业贷款,原则上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因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能够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下,可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城镇青年小额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比率一般不超过30%。

贷款期限:最短1个月,以月为变动单位。

还款方式:可以选择“按月(季、年)等额本息还款”、“按月(季、年)等额本金还款”、“按季(月、年)付息到期还本”、“利随本清还款”等四种方式还款。 其中,利随本清还款方式仅用于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贷款。

诚实守信奖:若客户为第一次获得四川省城镇青年小额贷款,并正常偿还所有贷款本息,无逾期情况,团组织将授予客户“诚实守信奖”,鼓励客户诚实守信,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需要提交资料:

1.当地团组织(青年创业促进协会)出具的借款人主体资格证明(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户口簿原件)。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人的当地常住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有税务登记证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

5.涉及自然人保证的,应当提交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咨询机构

共青团绵阳市委 城乡青年部

联系方式:0816-2226432



















涌泉计划


★政策解读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城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力军,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阵地,是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的后备队。绵阳市实施“涌泉计划”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环境创造,让一切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一切创新的热情充分焕发,推动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创新型大企业顶天立地的良好发展态势,为绵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城创新型、开放式、突破性发展创造不竭的动力和源泉。

(一)金苗工程

1、入选条件

新注册或新认定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支持政策(13条)

(1)资金支持

①新注册企业享受免费全程代办服务,注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注册所在地财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全额补助。

②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注册地县市区(园区)一次性5000 -10000元/户的补助。

③市级以上(含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地注册并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除享受第②项政策补助外,再给予一次性1 -3万元/户的补助。

④特别优秀的创新创业团队经“一事一议”,参照享受“涌泉奋进团队”资助。

⑤根据企业缴纳税收、吸纳就业等情况,两年内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总额。

(2)信贷支持

⑥纳入科技金融扶持项目库,可享受贷款风险池风险补偿支持政策,产生的贷款坏账可享受风险池总额不超过10万元风险补偿。

(3)载体支持

⑦入驻孵化器两年内办公场所租金全免,第三年享受50%减免(后补助)。

⑧入住孵化器两年内免费享受孵化器提供的情报信息、专业咨询、财务会计、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第三年享受50%减免(后补助)。

⑨两年内免费享受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服务,第三年享受50%减免(后补助)。

(4)其他支持

⑩大学生创业项目,享受实际应支付贷款利息50%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⑪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享受3 -10万元无利息、无抵押、免担保的创业扶持资金,以及免费的创新创业培训和“一对一”创业导师三年陪伴式帮扶。

⑫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招收高校毕业生比例达到招聘总人数30%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⑬企业产品纳入政府优先推广使用名录。优先进入各部门预算编制中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8%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范围。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30%以上的,可给予2%—3%的价格扣除。

(二)拔萃工程

1、入选条件

年销售收入在50 -20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需支持措施不同,分为三期:

拔萃一期:收入在50 -200万元之间;

拔萃二期:收入在200 -500万元之间;

拔萃三期:收入在500 -2000万元之间。

2、支持政策(9条)

(1)资金支持

14根据企业缴纳税收、吸纳就业等情况,两年内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支持额度分别为:

拔萃一期:不超过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存总额;

拔萃二期:不超过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存总额;

拔萃三期:不超过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存总额的50%。

(2)信贷支持

15享受一次性贷款贴息支持,贷款额贴息最高为:

拔萃一期:50万元/户的贷款额贴息;

拔萃二期:100万元/户的贷款额贴息;

拔萃三期:200万元/户的贷款额贴息。

16纳入科技金融扶持项目库,可享受贷款风险池风险补偿支持,风险补偿额度分别为:

拔萃一期:不超过30万元;

拔萃二期:不超过50万元;

拔萃三期:不超过100万元。

(3)人才支持

17企业主要负责人优先入选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资助计划。

18在拔萃工程三个分期中各遴选10个“涌泉奋进团队”,给予一次性如下资助:

拔萃一期:20万元/个;

拔萃二期:30万元/个;

拔萃三期:40万元/个。

19入选“涌泉奋进团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纳入“明日之星”优秀企业家培训计划。

(4)载体支持

20入驻孵化器两年内办公场所租金全免,后三年享受50%减免(后补助)。

21两年内免费享受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服务,后三年享受50%减免(后补助)。

(5)其他支持

22企业产品纳入政府优先推广使用名录。优先进入各部门预算编制中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8%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范围。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30%以上的,可给予2%—3%的价格扣除。

(三)卓越工程

1、入选条件

年销售收入2000万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三类企业:

瞪羚企业:连续2年年销售收入增长率在20%以上;

小巨人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

先锋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类产品前3位,或上市前(正式启动上市计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支持政策(11条)

(1)资金支持

 23根据企业缴纳税收、吸纳就业等情况,两年内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支持资金额度分别为:

瞪羚企业:不超过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总额;

首次进入的小巨人企业:不超过当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总额的50%;

首次进入的先锋企业:不超过当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总额的30%。

(2)信贷支持

24纳入科技金融扶持项目库,可享受贷款风险池风险补偿支持,产生的贷款坏账可享受风险池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风险补偿。

25瞪羚企业享受一次30-50%的贷款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人才支持

26新入规企业团队或主要负责人,享受一次性10万元科研资助。

27遴选10个“涌泉领军团队”,每个享受一次性60-100万元现金资助或购房补贴。

28入选“涌泉领军团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入“商界精英”优秀企业家培训计划。

26与27两项资助不重复享受。

(4)载体支持

29瞪羚企业使用大型仪器,两年内享受50%费用减免(后补助)。

30瞪羚企业、小巨人企业、先锋企业租用标准厂房的,给予30%-50%的费用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31企业用地实行“一企一策”,优先予以保障。

(5)其他支持

32上市前企业的上市辅导费用由纳税地财政承担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成功上市的,再享受市财政不超过250万元的奖励补助。

33企业产品纳入政府优先推广使用名录。优先进入各部门预算编制中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8%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范围。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30%以上的,可给予2%—3%的价格扣除。


★咨询机构

绵阳市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局

联系方式:0816-2332900

电商平台助力大学生创业


★政策解读

结合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现状与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实际,整合资源,鼓励高校学生利用电子商务创业,增强高校学生实操能力的同时,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实训基地,输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切实解决企业人才问题,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一)支持对象

1.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中职院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学生。

2.在本地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经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经营的电子商务项目。

3.时间节点为2015年1月1日。

(二)入选条件

1.由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电子商务企业,包括B2B电子商务平台、B2C电子商务平台、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2.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

3.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

4.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5000元以上;

5.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三)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

一是创业支持。符合认定办法的大学生创办电商企业,给予1000元一次性资金补贴。

二是本土平台支持。对符合创业支持条件且在我市本地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上注册经营的电商企业,给予不超过 50%的服务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是品牌支持。根据大学生创业的电子商务企业规模、影响度和企业销售收入及税收增幅,以及宣传销售“绵阳造”的实际成效,凡每年获得由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优秀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资金。

2.场地支持

办公场地:由注册地园区对入驻企业,免费提供为期3 年的办公场地。

住房补贴:对入驻电子商务基地的企业,根据企业交易额、规模及高端人才引进情况等,由当地财政每年提供2万元,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

3.信贷支持

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进行工商注册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未进行工商注册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以及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并按现行程序办理。

4.税收支持

对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财政奖励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按照第一年至第五年50%的标准,于次年由市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5.人才培养

支持各大专院校建立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俱乐部、电子商务培训基地、电子商务协会等,开展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业训练。经有关部门确认,对团体给予资金补贴。

将大学生就业、创业与在校生培养相结合,给予适当的学分奖励。

6.宣传推广

以电商发展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结合为契机,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文广新局,利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等主流媒体,延续“绵阳造”品牌的后续效应,统一宣传渠道、打捆营销,树立“绵阳电子商务”品牌,为绵阳电子商务产业的后续发展、管理奠定基础。


★咨询机构

绵阳市商务局  联系人:向卫

联系电话:18011132111  邮箱:931145168@qq.com















大学生村官工商注册优惠


★政策解读

一、扶持对象

1.能正常履行职责, 在我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2.聘期考核合格,合同期满后离岗3年内的大学生村官。

3.创办企业的,由大学生村官本人担任企业法人,且其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扶持政策

1.放宽市场准入。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非禁即入” 。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大学生村官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鼓励大学生村官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村官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3.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允许大学生村官以家庭住所 (经利害关系人同意) 、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4.实行优质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工商部门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设立优先登记窗口, 负责大学生村官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咨询机构

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方式:0816-2226524(办公室)



















大学生村官税收减免优惠


★政策解读

一、扶持对象

1.能正常履行职责, 在我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2.聘期考核合格,合同期满后离岗3年内的大学生村官。

3.创办企业的,由大学生村官本人担任企业法人,且其出资

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扶持政策

1.大学生村官从事个体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2.从事农、林、牧、渔业等项目企业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大学生村官从事个体经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免交开业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咨询机构

绵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方式:0816-2351301(办公室)

绵阳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方式:0816-5035012

















大学生村官信贷支持


★政策解读

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官金融春雨行动”的指导意见》(成银发〔2009〕177号)精神,积极引导我市各级金融机构,以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担保贷款等信贷产品为载体,综合运用金融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大学生村官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1.适度提高贷款额度。根据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资金需求和风险状况,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可适度放大到5—10万元,个人微利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办经济实体申请贷款担保,按城乡劳动者个人微利项目申贷条件分别审核担保,担保人数不超过10人,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贷200万元。

2.延长贷款期限。根据贷款方式、风险状况、经营状况及创业项目的生命周期,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

3.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贷款坚持微利原则,利息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不上浮。

4.创新担保方式。除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外,创新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方式,积极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互保、联保贷款,扩大贷款覆盖面。

5.采取灵活还款方式。根据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采取到期一次偿还、分期偿还等灵活还款方式,减轻创业大学生村官的短期还款压力。

6.建立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实行“四优先、一优惠”原则(即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和利率优惠),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及时、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


★咨询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联系方式:0816-2224663









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政策解读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中央着眼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1.总工会小额借款: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每个可获得额度为2万元、为期三年的无息借款。

2.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经济实体,个人首次可贷5—8万元。男5万元以内贷款、妇女8万元以内贷款,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万元。

3.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贷款: 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评 “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经县级团委以上推荐,农村信用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可申请0.3—5万元贷款,合同期限最长5年。

4.大学生村官创办农业类项目的,享受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

5.鼓励大学生村官创办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领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取得国内外专利、省级著名商标的,根据有关规定,优先申请资助及奖励。

6.鼓励大学生村官直接从事粮棉油生产,享受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对大学生村官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种植规模较大(种植面积超过100亩),科技水平较高的,按照种粮大户待遇给予种粮大户补贴;对大学生村官参加省农业厅组织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的,在安排项目经费上给予倾斜。

7.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企业引进人才。免费为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三年内参加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收展会费。


★咨询机构

绵阳市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16-2538003








绵阳市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十有”政策


★政策解读

为鼓励科技型人才前往绵阳国家科技城创业,绵阳市出台“十有”政策,从补助、住房、融资担保、税费优惠、专利奖励、人才重奖等十个方面,全面鼓励科技创新和创业。其中专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1.对通过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园区企业给予一次性8000元/户的补助;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户的补助;对园区2013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工业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4000元/户的扶持,农业和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户的扶持(绵科创区委办发〔2013〕38号)。

2.对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另外给予2000元/户的奖励(绵科创区委办发〔2013〕38号)。

3.鼓励在绵高校允许在校学生休学2 年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可享受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绵委发〔2013〕7号。

4.凡入驻政府主办的企业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 年内免交房租(绵委发〔2013〕7号)。

5.加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创业后3 年以内的创业组织,贷款金额最高为100 万元,其中10 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

6.绵阳市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在我市新设立独立的创业投资机构,在其首次向引导资金支持对象投资服务时,可以给予30 万元人民币为限的补贴;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实力或者信誉的风险资本在区内设立独立创业投资机构的,在其首次向引导资金支持对象投资后可以给予50 万元人民币为限的补贴(绵科发〔2012〕33号)。

7.对初创期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 年内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50% 以奖代补给企业,用于支持技术创新。对军转民企业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后两年50% 以奖代补给企业用于创新研发(绵委发〔2013〕7号)。

8.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绵科发〔2012〕34号)

9.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绵科发〔2012〕34号)。

10.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绵科发〔2012〕34号)。

11.专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专利申请资助,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500元/件;国内及港澳台地区的授权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同时在授权后的第一年度到第五年度每年给予当年实际缴纳年费最高50%的资助;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资助500元/件;国内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资助300元/件;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万元/件;国外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000元/件(绵财教〔2012〕141号)。

12.专利实施资助与奖励,每个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给予5-10 万元的实施资助,重点支持项目不超过20 万元;专利实施奖励,给予企业实施专利后五年内上缴新增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10%(其中:受益财政列支8%,市专项资金中列支2%)的奖励(绵科发〔2012〕45号)。

13.绵阳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投资总额达1000万元贴息补助30万元,在此基础上,投资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贴息补助增加5万元,每个项目贴息补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绵府办发[2007]51号。

1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经相关程序立项后分别给予不同的项目资金资助: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初创期企业每个项目10万元;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成长期企业每个项目15万元(绵科发〔2008〕13号)。

15.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对引进的进入“千英百团”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100-200万元一次性资助;创新、创业人才按四个类别可给予一次性20-50万元财政资助、10-20万元安家补助;创新人才纳入管理后的5年内,可享受1.2万元/年-3.6万元/年的岗位津贴。(绵委办发[2012]15号、绵委办发[2013]17号)

16.市拔尖人才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300 元(绵委办〔2011〕7号)

17.绵阳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人奖金20 万元、特等奖奖金8 万元;一等奖奖金6 万元;二等奖奖金4 万元; 三等奖奖金2 万元(绵府发〔2010〕13号)。


★咨询机构

绵阳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联系方式:0816-2332900

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作出的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区委组织部的牵头组织下,游仙区农村信用社大力推进送“大学生村官创业就业金融春雨”活动。为大学生“村官“量身定做信贷支持方案,切实解决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帮助有创业需求并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顺利实施创业项目,助推辖内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构建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的工作格局。


1.提高贷款额度。大学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可放大至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的额度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和风险状况可进一步提高。

2.延长贷款期限。大学生创业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具体的贷款期限可根据贷款方式、风险状况、经营状况进一步延长。

3.优惠贷款利率。大学生创业项目贷款坚持微利原则,利率可在执行利率上适当下浮。

4.创新担保方式。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可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同时,鼓励创新发展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发放一定额度的担保贷款,积极支持大学生创业互保、联保贷款,扩大贷款覆盖面。

5.灵活还款方式。根据大学生创业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灵活采取到期一次偿还、分期偿还等方式,减轻创业大学生的短期还款压力。


★咨询机构

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方式:0816-2285630













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


★政策解读

为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优化我市创新创业环境,更好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和科技城人才创新汇聚地建设。由政府建设供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单位租赁、已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的过渡性住房: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用于创业项目单位中无房青年科技人才居住。

一、申请条件

在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注册成立的创业项目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业项目应符合绵阳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看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属“2+4”重点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食品及生物医药产业、冶金机械产业、材料及新能源产业、化工节能环保产业)和“云计算”、“物联网”、咨询、创意、文化等产业优先。

(二)单位法人或主要创业人员为近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无住房。

(三)单位为2013年6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符合前两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数量

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个创业项目单位法人及主要创业人员中,在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无住房的近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5人以下的,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1套;6-10人的,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2套;11—20人的,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不超过4套;21人以上的,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不超过5套。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1.在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纳税证明,创业人员中在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无住房的近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3.在绵阳科技城规划范围内无住房的承诺书。

(二)认定。创业项目落户地的人社部门,对创业项目单位报送的各类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绵阳市促进大学毕业生创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以下简称大创办),大创办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集体认定后,在团市委网站公示5天,无投诉视为通过。如有投诉等情况发生,大创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后再行认定。

(三)登记入住。人才公寓产权单位根据大创办出具的租赁人才公寓认定书,按照认定时间先后就近安排人才公寓给创业项目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人才公寓产权单位、创业项目落户地人社部门和创业项目单位三方签订《绵阳科技城青年科技人才公寓租赁协议》(简称《租赁协议》),并发放人才公寓钥匙,人才公寓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咨询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引智科

联系方式:0816-2321030

共青团绵阳市委 城乡青年部

联系方式:0816-2226432











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多渠道引导、激励、帮助、支持广大青年创业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团中央工作部署,经省政府与群团部门联系会议通过,团省委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

一、扶持对象

1.18-40周岁之间,处于失业、半失业或者待业状态;

2.有很好的商业点子和创业激情;

3.缺乏商业经验,筹措不到资金;

4.工商注册登记不超过1年;

二、帮扶措施

1.给予3—10万无利息、无抵押、免担保创业扶持资金;

2.创业导师“一对一”三年陪伴式辅导;

3.绵阳市青年创业门诊提供的项目诊断各项服务;

(创业咨询、经营指导、项目规划、风险测评、推介孵化、科技中介、资源对接、综合评估)

4.共享全国商网资源,引导青年进入工商网络;

5.参加全市青年创新创业各类培训及活动;


★咨询机构

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绵阳办公室

联系方式:0816-2370372

浏览次数: